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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孟秀芝)

发布时间:2025-05-23 09:05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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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孟秀芝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唐新集建(宅)字第36-0194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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