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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齐志瑞)

发布时间:2025-05-23 08:57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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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齐志瑞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唐新集建(宅)字第42-0431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齐志瑞

202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