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02-17 14:09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文秋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唐房权证丰润区字第20110350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唐丰(公房)国用(2011)第1933号的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文秋

202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