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唐山市丰润区2025年中央财政古树抢救复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于2025年5月29日下发《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资环〔2025〕21号)、唐山市财政局于2025年6月11日下发《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唐财资环〔2025〕24号)资金分配情况,其中30万元用于唐山市丰润区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项目,拟修复古树5株。
为做好项目采购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机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②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③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④招标代理机构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二、遴选资质
1.参加投标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p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pp://www.ccgp.gov.cn)等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5日。意向合作单位请于2025年9月5日下午4点前提交所需材料,材料需密封送达至唐山市丰润区农业农村局林业生态修复股(三号厅039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程序
招标代理费按照最低报价法评选,评审小组从三名(含)以上符合资格评审条件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五、联系人
路春月 联系电话:0315-5153183
六、本公告在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公示公告。如有变更,会及时发布变更公告,请及时关注平台。
附件:关于公开遴选唐山市丰润区2025年中央财政古树抢救复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docx
唐山市丰润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8日
唐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唐山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联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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