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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生鲜乳喷粉补贴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15:40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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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生鲜乳喷粉补贴项目公告

 

各乳制品加工企业: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生鲜乳喷粉补贴项目的通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3〕1号),为稳定全省生鲜乳收购秩序,对省内乳制品加工企业收购域内生鲜乳给予补贴,请丰润区域内符合项目申报的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补贴对象和原则

(一)补贴对象

省内取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生鲜乳购销合同完善、承担社会责任、正常收购省内生鲜乳的乳制品加工企业。

(二)补贴原则

一是应收尽收。申请补贴的乳制品加工企业按合同收购生鲜乳,对扩群和自然增量原料奶保障收购。二是公平交易。定价体系公开,实施河北省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三是风险防范。维护生鲜乳收购秩序,对恶意争抢奶源适当核减资金补贴数量。四是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取消补贴资格。

二、补贴方式、时间及标准

(一)补贴方式

采取总量资金控制与据实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在省内乳制品加工企业销售困难、生鲜乳收购相对过剩时,对省域内收购生鲜乳予以补贴。

(三)补贴时间和标准

对乳制品加工企业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收购省内生鲜乳数量的10%予以补贴,每吨生鲜乳补贴800元,其中省级500元、市县300元。

三、补贴程序
    (一)企业申报

丰润域内乳制品加工企业自愿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书面申请,补贴基数以乳制品加工企业生鲜乳收购凭证为依据。申报材料包括:

1.乳品加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乳品加工企业生鲜乳收购补贴申请报告及《2023年度乳制品加工企业生鲜乳喷粉补贴资金申请表》;

4.乳品加工企业月度收奶分户明细汇总表(加盖公章);

5.乳品加工企业与养殖企业的收购合同复印件。

(二)县、市审核

区农业农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实地查验相关凭证、核实数据,填写《2023年度县级生鲜乳喷粉补贴资金申请表》,提出意见报市级农业农村局;市级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抽查,填写《2023年度市级生鲜乳喷粉补贴资金申请表》,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厅对相关市审核意见进行汇总并评审,据实核算并确定补贴资金方案。

请各乳制品加工企业625日前,将生鲜乳喷粉加工补贴资金申报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

咨询电话:0315—5199675。

 

 

唐山市丰润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