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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3年春节期间生鲜乳喷粉加工费补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17:41     来源:丰润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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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3年春节期间生鲜乳喷粉

加工费补贴的公告

 

各乳制品加工企业:

为进一步缓解春节期间喷粉压力,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春节期间生鲜乳喷粉加工费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春节后1个月内增加的喷粉量给予加工费补贴丰润区域内有意申报该项目的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省内取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生鲜乳购销合同完善、承担社会责任、正常收购省内生鲜乳并因生鲜乳过剩而喷粉的乳制品加工企业。

、申报原则。一是应收尽收。申请补贴的乳制品加工企业按合同收购生鲜乳,对自然增量原料奶保障收购;二是公平交易。定价体系公开,落实河北省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三是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取消补贴资格,并列入财政补贴“黑名单”。

三、补贴时间。2023年1月21日到2月19日。

四、补贴方式和标准。采取总量资金控制与据实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对省内乳制品加工企业在2023年1月21日至2月19日期间与2022年同比增加的喷粉量予以加工费补贴。对增加的喷粉量按照每吨6000元加工费予以补贴。

申报程序

乳制品加工企业自愿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书面申请,递交《生鲜乳喷粉加工费补贴申请报告》及填报《2023年乳制品加工企业生鲜乳喷粉加工费补贴资金申请表》。补贴基数以乳制品加工企业生鲜乳收购和喷粉凭证为依据。申报材料包括:

1.乳品加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乳品加工企业与养殖场的收购合同复印件

4.乳品加工企业收奶分户明细汇总表加盖公章

5.喷粉证明材料:用于喷粉的收奶明细、喷粉“产品入库单”, 喷粉加工合同、加工费发票以及其它能证明喷粉的佐证材料等,乳品加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请各乳制品加工企业38日前,将生鲜乳喷粉加工补贴资金申报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

咨询电话:0315—5199675

 

唐山市丰润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