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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二级岗位竞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7 16:34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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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完善薪酬制度和人事管理体制机制,按照省、市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竞聘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二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和人数

二级岗位为班子成员(3个):党工委副书记1名,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名。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竞聘面向丰润区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编制、全额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人员)。

1.参加竞聘人员除具备领导干部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参加二级岗位竞聘人员应当为正科级领导干部,有两年以上同岗位或类似岗位工作经历,特别优秀人员可上聘一级。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截至2021年11月30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以及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人员;

(2)实行聘用回避制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在聘用过程中出现任职回避情形的,应当予以回避。

(3)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报名截止至11月19日上午12:00

3.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区委楼427房间)

4.报名及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需提交《公开竞聘报名表》一式三份(以上材料正反打印,含电子版,见附件)。参与竞聘人员需经现工作单位批准同意,加盖现工作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公章。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个人竞聘材料,主要说明个人专长、工作业绩及对竞聘岗位自我评价等方面内容(含电子版)。

(5)提供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竞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竞聘条件的,取消竞聘资格。

四、竞聘方式

1.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组织协调、综合素质、任职优势等方面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拟聘初步人选。根据面试名次和岗位拟聘人数,提出拟聘初步人选建议名单。

3.组织考察。人事管理组对拟聘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期间遇有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资格,所缺名额,按面试名次依次递补,再进行考察。

4.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人选,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5.结果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6.聘任。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照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后管理

1.聘用管理。聘期暂定一年。聘用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管理。实行编内任职与岗位聘职相分离、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相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相分离的“双轨运行”管理模式。采取“档案封存”的方式,保持人员原身份、职级不变,工龄连续计算,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晋级、晋职、工资调整、缴纳社保以及年度考核、人员流动手续等。建立聘用人员档案,记录档案封存后个人履职、薪酬、考核、奖惩等情况;原始档案和聘用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管理。聘用期满,重新竞聘或续聘。

2.绩效考核。根据经济开发区绩效考核指标,实行年终考核,作为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

3.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实行绩效薪酬管理,薪酬分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工资体现聘用人员资历和原有身份,根据国家现行工资政策确定、调整,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体现工作成效,与聘用岗位、工作业绩挂钩,根据年终开发区考核结果次年初发放。

六、其他

1.本次公开竞聘工作由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人事管理组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报名咨询电话:3081170

监督举报电话:

区委组织部:3081177、3081164

区纪委监委:3081266

3.竞聘相关具体工作由人事管理组负责解释。

 

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

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公开竞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