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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12 14:03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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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根据唐人社字【2013】117号、唐人社发【2014】21号、唐人社字【2018】47号文件精神,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初次创办小微型企业,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每年3000元补贴、100平方米以上每年5000元补贴。资金来源为中央就业专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内容  

  1.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贴,补贴资金由就业专项资金支出。

    保障机构

    申报人数

    补贴标准(元)

    享受人数

    拨款金额

    备注

    (元)

    唐山市丰润区燕山路街道办事处(谷方鑫)

    1

    5000

    1

    5000

     

    唐山市丰润区浭阳街道办事处(李慧、闫琨)

    2

    5000

    2

    10000

      

       

            2、小微企业经营场地和店铺租金补贴,补贴资金由就业专项资金支出。

 

申请租金企业

企业法人

租赁面积

补贴金额

拨款金额

备注

 (元)

(元)

 

唐山路知行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赵海英

100平米以下

3000

3000

 

唐山众联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李霞霞

100平米以上

5000

5000

 

二、公示时间

       2018年12月12日起至2018年12月18日止   共7天

三、监督方式

      丰润区就业服务局创业服务中心(幸福道4号);监督电话:0315-3315511

四、公示结果

      在公示期内,如果对公示内容没有提出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及时申请补贴资金。

 

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