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7-10 09:44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根据唐人社字【2013】117号文件精神,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资金来源为中央就业专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 公示内容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贴,补贴资金由就业专项资金支出。

 

保障机构

申报人数

补贴金额(元)

享受人数

拨款金额

备注

(元)

唐山市丰润区太平路街道办事处(孟岩)

1

5000

1

5000

 

唐山市丰润区太平路街道办事处(李鑫)

1

5000

1

5000

 

  • 公示时间

2018年7月10日起至2018年7月16日止   共7天

 

三、监督方式

 

 

 

 

 

  丰润区就业服务局创业服务中心(幸福道4号);监督电话:0315-3315511

四、公示结果

       

  在公示期内,如果对公示内容没有提出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及时申请补贴资金。

 

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