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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小张各庄镇人民政府机构信息

发布时间:2024-08-02 11:23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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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能

  (一)唐山市丰润区小张各庄镇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强化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履行职能。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三)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等职责。负责机关综合协调、重要会务及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公文运转、调查研究、综合文稿的起草及审核、保密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应急值守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行政村的村务公开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行政村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执法培训及资格管理、行政应复应诉、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统一管理本级各项政府性收支;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管理,承担各项财政性资金监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安全发展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做好辖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负责辖区的消防相关工作,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履行辖区森林防护和防火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教育、组织防火巡查巡护、组建火灾扑救队伍、做好防灭火物资储备、制定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火灾预防扑救;负责辖区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做好自然灾害风险排查、隐患治理、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救助、灾后救助和救助款物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和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辖区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配合做好联合巡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利用工作;在上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的绿化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物业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中的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关系。负责贯彻执行发展改革、社会事务、统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拟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内外贸易和市场主体培育、经济运行分析和统计等工作;负责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健康、传染病防治、教育等社会事务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依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执法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统筹协调、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和协助执法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养犬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联系协调执法机关及时处理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负责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整合各类网格,打造“全科”网格,加强对网格和网格员的管理;依托综治平台,整合各类端口资源,建立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一体化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负责信息受理、工单派发、分析研判、辅助决策和处置上报等工作。

负责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军民、警民联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普法、防范邪教、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法律援助、禁毒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公共安全等有关工作,协助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明确由本级负责的以及赋权下放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基层延伸、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等工作;加强“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推行“全科”综合受理模式和就近办、网上办、简化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应用,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负责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按权限做好残疾人保障、社会救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社会各界参与居家养老和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负责充分发挥文化阵地作用,组织开展时政宣传、文体娱乐、节假日及庆典文艺演出、报刊阅读和科普教育等活动;挖掘、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指导群众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现代文化,做大做强品牌文化;负责文物宣传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本辖区综合文化站(室)、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和日常管理、实施免费开放。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农业发展规划、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管理服务、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与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按分工和权限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按权限落实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负责本辖区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相关工作;负责辖区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村容和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综合治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和乡村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和上报;负责辖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相关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培训和技术推广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负责指导村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收集录入辖区退役军人的身份信息、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情况;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和服务;宣传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培树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和免费培训;建立精准帮扶责任制,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依照法定权限,做好本辖区拥军优属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办公地址:唐山市丰润区小张各庄镇小张各庄村

  四、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以外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以上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单位联系电话:0315-5532275

  六、单位负责人:于亚军(党委副书记、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