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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机构信息

发布时间:2024-08-02 09:04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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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科技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四)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六)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七)编制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八)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区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九)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十二)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援外和科技援冀相关事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承担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省燕赵友谊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十五)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六)拟订全区科技招商总体规划及重点领域规划,起草全区促进科技招商的政策;组织全区重大科技招商活动,统筹推进重点科技招商工作和科技招商项目的落实。

(十七)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用电监测,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推进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实施,并对上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十九)负责对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进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区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二十一)负责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二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二十三)推进全区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四)负责编制与实施全区信息化规划,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和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应用,指导促进信息消费;指导协调通讯业发展。

(二十五)开展工业、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六)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十七)承担盐业行业管理工作。

(二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督查督办、信访、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政务公开、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审核和备案工作;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专项资金检查和预算绩效评价;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二)科技创新发展与企业服务科。

承担建立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区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协调管理工作;提出年度科技计划的总体设计、专项布局和经费预算建议;牵头组织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评审,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管理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技专家库;拟定全区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力量征用和提供信息保障等工作职责;承接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在丰润实施相关工作;负责科技创新综合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相关工作;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科技宣传、科技风险防范等工作。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发展等相关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创新园区建设;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中介组织等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

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项目;组织在国(境)外和区内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

(三)科技招商与成果管理科。

负责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项目的申报、监督和实施;指导全区科技基础研究工作,推动科研基础性工作,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学数据、生物资源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实施科技基础资源调查;负责落实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院士联谊日常工作;负责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作。

承担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工作;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科技成果管理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科技成果评价,落实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并监督实施;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拟定促进技术市场发展政策,指导技术市场规范和发展;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推进创新型区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负责重点目标任务的督导落实。

拟订全区科技招商总体规划及重点领域规划,起草全区促进科技招商的政策;统筹推进重点科技招商工作和科技招商项目的落实;负责网络科技招商管理系统建设、信息整合、数据库建设,提供发布科技招商信息和远程视频在线洽谈;推动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国际科技合作需求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援外和科技援冀相关事宜;承办涉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承担与科技厅、市科技局的会商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的科技会商工作;负责技术市场与技术合同交易相关工作。

承担促进全区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区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四)农业科技与消费品科。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培育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组织开展科技扶贫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食品、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等绿色技术创新,协调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定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统筹推进科普、软科学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区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绩效评价;统筹开展对重大科技规划和科技政策落实、项目和经费管理、专业机构履职、平台基地建设、科技奖励评审等监督检查;承担科研诚信建设、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陶瓷等行业管理工作,并指导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消费品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支持意见;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区平衡建设条件的消费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区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编制全区食盐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区盐行业经济运行工作,并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食盐专营制度,加强全区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管理和生产批发区域管理;牵头协调处置全区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会同相关部门建设全区食盐电子追溯体系;牵头工业盐生产、销售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盐业基建技改项目实施。

负责全区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推动中小企业聚集发展;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建议,指导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承担区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投资融资、法律咨询等各类服务;指导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出中小微企业融资建议,支持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五)产业政策与规划发展科。

围绕丰润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综合分析研究全区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全区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聚集、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政策研究软课题管理;提出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区工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推进全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出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拟订和修订全区工业行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工业投资项目的审核;协调指导与制造业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制造业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提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业旅游的政策建议,促进工业文化发展;承担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有关事宜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民营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机关外事工作。

(六)工业运行和安全科。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和国内外工业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区工业用电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工业用电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承担区政府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工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拟订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发展规划;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负责信息动员相关工作。

(七)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推广;指导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制造工作;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区平衡建设条件的原材料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工作;承担全区建材、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管理工作,并指导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装备工业科。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范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装备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负责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区装备工业相关专项;组织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工作;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信息产业与两化融合科。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并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研究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行业投资指南,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区平衡建设条件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报批工作;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绩效评估制度;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负责编制全区信息化规划,指导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和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应用,指导促进信息消费;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互联网等新一代的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应用;统筹协调电信业规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通讯业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和电力融合。

(十)钢铁工业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钢铁工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组织实施钢铁规范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应用钢铁行业国际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提出钢铁行业产品结构调整政策建议,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承担全区钢铁行业管理工作,并指导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

三、办公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荣宁道24号

四、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电话:0315-5183922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安红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