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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浭阳街道办事处机构信息

发布时间:2024-08-02 09:02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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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辖区公共事务。

(二)讨论并决定本街道重大问题,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民政民生、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和体育事业等政策。

(三)负责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联系选民、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四)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街道党工委领导群团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街道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六)指导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整合辖区内社会力量,形成社区共治合力,为社区发展服务。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七)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上级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提出意见。

(八)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防范邪教等工作。

(九)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十)参与辖区设施规划、建设和验收,综合管理、统筹调度和考核督办涉及辖区的公共事务,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使用下沉到街道社区的人财物等资源。

(十一)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行政工作机构,机构规格均为股级。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等职责。负责机关综合协调、重要会务及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公文运转、调查研究、综合文稿的起草及审核、保密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应急值守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居委会(行政村)的居(村)务公开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居委会(行政村)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执法培训及资格管理、行政应复应诉、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统一管理本级各项政府性收支;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管理,承担各项财政性资金监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善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建立基层党组织向街道党工委定期述职、报告工作制度,落实“双报到”、“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负责建立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和兼职委员制度,承担党建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工作;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对外宣传、党务公开、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民武装有关工作;领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按权限负责居(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工作;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并予以备案,对居(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负责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建立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协调联动的社区治理架构,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推进“六位一体”社区治理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群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收集居(村)民和单位的需求、诉求,向上级反映居(村)民的要求、意见和建议;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加强和规范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按权限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考核培训等工作;做好辖区人才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安全发展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做好辖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负责辖区的消防相关工作,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指导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负责辖区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做好自然灾害风险排查、隐患治理、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救助、灾后救助和救助款物管理等工作;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经济发展办公室。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辖区的社区(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社区(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配合做好联合巡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社会事务、统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职责;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辖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负责其他城市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拟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经济运行分析和统计等工作;负责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健康、传染病防治、教育等社会事务相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物业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划定社区物业管理区域,按权限负责辖区内居民小区的物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中的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关系;指导小区物业的达标考评和优秀物业小区申报考评工作;负责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事业工作机构,机构规格均相当于股级。

1、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编制11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2名。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依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执法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统筹协调、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和协助执法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养犬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联系协调执法机关及时处理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编制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负责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明确由本级负责的以及赋权下放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基层延伸、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等工作;加强“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推行“全科”综合受理模式和就近办、网上办、简化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应用,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负责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按权限做好残疾人保障、社会救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社会各界参与居家养老和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负责公共场所和村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和上报;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按分工和权限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充分发挥文化阵地作用,组织开展时政宣传、文体娱乐、节假日及庆典文艺演出、报刊阅读和科普教育等活动;挖掘、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指导群众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现代文化,做大做强品牌文化;负责文物宣传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本辖区综合文化站(室)、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和日常管理、实施免费开放。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编制6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负责指导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收集录入辖区退役军人的身份信息、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情况;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和服务;宣传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培树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和免费培训;建立精准帮扶责任制,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依照法定权限,做好本辖区拥军优属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社会综合治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整合各类网格,打造“全科”网格,加强对网格和网格员的管理;依托综治平台,整合各类端口资源,建立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一体化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负责信息受理、工单派发、分析研判、辅助决策和处置上报等工作。

负责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军民、警民联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普法、防范邪教、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法律援助、禁毒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公共安全等有关工作,协助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办公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荣宁道34号

四、办公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电话

0315-5176026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

街道党工委书记白云龙

街道办事处主任吕凤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