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序号 | 执法项目大类 |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依据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处罚 | (一)吊销卫生(执业)许可证;(二)责令停产停业;(三)对公民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及没收非法财物 1 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及没收非法财物 10 万元以上;(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5号主席令) | 卫生监督所 |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申报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副件或者复印件)等材料各 1 份。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基本事实和适用依据情况;(二)审批和集体讨论情况;(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制审核还应当提供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5号主席令) | (一)主体是否合法;(二)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三)程序是否合法;(四)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五)处罚是否适当;(六)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
2 | 行政强制 | (一)查封经营场所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二)扣押许可证或者执照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三)封闭场所、封存物品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执行;(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5号主席令) | 卫生监督所 |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申报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副件或者复印件)等材料各 2 份。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基本事实和适用依据情况;(二)审批和集体讨论情况;(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制审核还应当提供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5号主席令) | (一)主体是否合法;(二)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三)程序是否合法;(四)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五)处罚是否适当;(六)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
3 | 行政强制 | 对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或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采取控制措施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卫生监督所 |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申报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副件或者复印件)等材料各 2 份。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基本事实和适用依据情况;(二)审批和集体讨论情况;(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制审核还应当提供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一)是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承办部门是否采纳;(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三)采取措施是否按规定审批;(四)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