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丰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1-09-14 17:30:21

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侵犯退役军人法定权利的行政政处罚事项,包括:对不履行安置义务单位的处罚。

二、办理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10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第五十条

三、承办机构

丰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处罚标准

责令限期履行,拒不履行的进行处罚。

五、办理条件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办理行政处罚的具体条件。

六、办理期限

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情复杂,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的除外。

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3233352

办公地址:唐山丰润区曹雪芹西道153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