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谋划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我局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奋力推进法治建设新局面。
(一)坚持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政自觉。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实际出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提出的依法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沿着“三个努力建成”方向笃定前行,始终把法治创建工作作为全局重要政治任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有目标的按步骤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人员安排,及时调整行政执法科室和执法监督科室,规范执法主体管理,形成了任务明确、流程清晰、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抓好落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持证上岗,目前,我局持证执法人员34人,法制审核人员3名,并聘请具备资质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切实强化执法力量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严把行政行为法律审查关。
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将法治建设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局将全面推进法治丰润建设纳入《唐山市丰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建成更高水平的法治丰润。
三、贯彻落实《法治丰润建设规划(2021-2025年)》,建设高效法治实施体系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设在我局,负责承办市营商环境办和区“三创四建五优化”推进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按照年初任务目标,印发了《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和《唐山市丰润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编制了《唐山市丰润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表》,对21家责任单位承担的33项重点任务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至2021年12月底,131项任务目标已全部完成。12月初制定《唐山市丰润区关于落实<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实施办法 》。
(二)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主体退出机制,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作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情况的牵头部门,我局严格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所列123项事项,全面梳理各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审查清单措施。对于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对于许可准入事项,或由市场主体依照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做到清单外不得另设审批事项,不再设负面清单。并按照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和督查整改机制的要求,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
(三)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完善依法执政程序。巩固拓展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成果;制定《唐山市丰润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规范了各行政执法科室的任务职责、行政执法程序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等各项配套制度。
四、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制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将粮食执法工作部署到位。根据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部署,制定了《唐山市丰润区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亮剑2021”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将“亮剑2021”专项执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涉粮案件,打击违法粮食经营行为。针对亮剑行动的具体要求,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对全区三个国有粮食企业和四个面粉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查粮食经营台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双控机制建设”,先后组织多个检查小组,出动30余人次,重点对区内三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粮食收购、储备、轮换以及粮油仓储设施安全、消防安全、存粮安全和熏蒸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检查。今年以来,我们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共检查发现基础类一般隐患 22个,已经全部整改,整改率100%。
(三)对重点行业开展能耗专项监察。2021年4-5月配合唐山市节能监察支队对全区40家独立轧钢企业进行现场节能监察。监察内容包括2020年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执行情况。2021年7月,配合省节能监察中心和市节能监察支队组成的监察小组对我区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唐山泓泰水泥有限公司、唐山燕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飞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家水泥企业和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唐山正丰钢铁有限公司2家钢铁企业进行了专项节能监察。并对这6家企业需要整改的地方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和抽查方案,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工作。2021年,确定了3次内部双随机检查和2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分别为4月份对唐山市丰润区海鑫钢铁有限公司的电力使用情况进行双随机抽查;5月份和11月份,对金谷省级食粮储备有限公司和唐山市丰润区和平军粮供应有限公司进行内部双随机联合抽查;7月底对全区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联合抽查;10月份和11月份对全区排放污染物企业开展联合抽查。通过检查,有效的规范了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强化了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增强了其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最大程度降低了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提高了执法效能,确保监管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五、加强法制教育,提升守法用法意识
坚持法制教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一是全局干部职工认真遵守党纪国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观念意识。二是采取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区普法考试,形成了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了法律意识。三是注重知法用法,在各项工作中,坚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特别是在处理信访问题上,全面综合分析,注意把握历史、政策与法律法规结合点,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提高了信访答复的严密性和法律的权威性。
六、2022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二)全面规范依法决策,积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持续创新执法模式 。
(三)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坚持把宪法作为基本活动准则,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唐山市丰润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