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日,唐山市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唐山励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期限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遂于当日报主管局长批准后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未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构成了未按规定期限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违法事实,现将行政处罚结果通过网站对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