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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3 10:44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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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清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取消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的通知》(财建〔2017237号)文件规定,我局自2018年启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工作。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未办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手续。为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资金管理,我局决定进一步清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至2026414日止。

二、清退范围。向我局缴纳过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且未清退的企业:丰润区金塔钢铁有限公司、丰润区宇鑫轧钢有限公司、鑫鑫华林钢铁有限公司、唐山市鑫海有限公司、唐山市鑫都钢铁有限公司、刘家营乡玉武采石厂、杨官林镇东山采石厂、黄家屯南山克祥采石厂、泉河头镇国洪采石厂、火石营镇兴安采石厂、火石营镇明利采石厂、丰润区华盛采石厂、火石营镇润丰采石场、左家坞镇大松林京东采石厂。

三、清退程序。上述企业携带风险抵押金缴纳凭证原件或能够证明缴纳风险抵押金的相关佐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额外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需注明委托事项、权限及有效期,加盖企业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材料(需包含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加盖企业公章),到唐山市丰润区应急管理局办理清退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按程序给予退款。

联系地址:唐山市丰润区应急管理局(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东道244号)

联系电话:0315-5113099

 

特此公告。

 

 

                唐山市丰润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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