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部署,确保我区各企业健康有序运行,按照《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丰人社〔2021〕50号)要求,决定对全局监管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开展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监督抽查对象:本单位监管行业领域市场主体
抽查比例:结合我区实际,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
二、抽查时间
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三、抽查内容
1、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2、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4、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5、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
6、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的检查;
7、对国有、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工资、奖金的分配的监督检查;
8、对企业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检查;
10、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
11、对事业单位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带薪年休假情况的监督检查;
12、对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审计监督和检查;
13、对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
四、抽查组织实施
(一)抽查方式
主要采取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的方法进行。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19年版)》开展监督检查。
(二)抽查流程
(1)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比例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名单。
(2)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3)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4)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三)抽查结果处理
1.法规与信访工作科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向社会公示。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给予行政处罚。
3.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相关科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落到实处。法规与信访工作科牵头,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抽查检查任务,做到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
(二)规范程序,全程留痕。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事前培训,事后公开。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对事前、事后监管工作进行公开。检查之前要对所有执法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监管,落实整改。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进行行政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立案处理。
(五)强化廉洁自律。各参与执法任务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监管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务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舞弊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