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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18 09:29:15

唐山市丰润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唐山市丰润区西那母君华小学

经查,你单位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按照规定接受区属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撤销登记。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唐山市丰润区民政局(冀新小区)

联系电话:3222498

                  唐山市丰润区民政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