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的规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6家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丰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丰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处罚机关地址:冀新社区(38中公寓楼)
联系电话:3222498
唐山市丰润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28日
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唐山市丰润区华西糖尿病脑血管病研究所
唐山市丰润区木源和影像后期研究所
唐山市丰润区君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唐山市丰润区温馨聋儿语言训练中心
唐山市丰润区收藏鉴赏者协会
唐山市丰润区棋牌运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