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丰润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 |||||||
序号 | 执法项目大类 |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备注 |
1 |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类决定 | 拟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8、69条 | 行政审批科 | 1.提请审查报告1份; 2.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文书1份; 3.拟作出决定的主要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材料; 4.拟作出决定的程序材料; 5.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 审核作出不予行政许可或准予许可决定的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 | |
2 |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类决定 | 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违法财务涉案物品价值相当于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其他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 | 《唐山市行政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办法》 | 运管站、综合执法大队、路政执法大队、出租汽车管理所 | 1.提请审查报告1份; 2.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文书1份; 3.拟作出决定的主要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材料; 4.拟作出决定的程序材料; 5.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罚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 |
3 | 交通运输行政强制类决定 | (一)查封、扣押、冻结或划拨涉案财物价值相当于本制度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二)拍卖或者依法查封涉案场所; (三)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四)其他属于重大强制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六十三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 | 综合执法大队、路政执法大队、出租汽车管理所 | 1.提请审查报告1份; 2.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文书1份; 3.拟作出决定的主要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材料; 4.拟作出决定的程序材料; 5.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 (一)是否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二)是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承办部门是否采纳。 (三)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四)采取措施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 |
4 | 其他需要审核的执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