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

发布时间: 2021-05-14 11:11:44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无证执法;

二.不准越权执法;

三.不准违规拦截检查车辆和扣留车辆;

四.不准违反法定程序执法;

五.不准随意处罚;

六.不准违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七.不准以罚代管;

八.不准趋利执法;

九.不准选择性执法;

十.不准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