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无证执法;
二.不准越权执法;
三.不准违规拦截检查车辆和扣留车辆;
四.不准违反法定程序执法;
五.不准随意处罚;
六.不准违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七.不准以罚代管;
八.不准趋利执法;
九.不准选择性执法;
十.不准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