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1年1月22日
受理时间:2021年1月22日
群众反映:反映从丰润区端明路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不给开认为不合理,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单位: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1年2月2日
经查,反映人所反映的现实表现证明为公安部公布公安机关取消的18种证明之一,已经不需要公安机关开具,如必须开具的,需反映人所在单位核查人员持本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到反映人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稿源:区电子政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