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围绕高端装备、电子信息、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服装箱包、家居用品、文体器具等领域优势企业。
支持政策:设立两年以上,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经评估认定达到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标准的,奖励10万元,达到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标准的,奖励100万元;达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标准的,再奖励100万元。
申报程序:
按照通知或申报指南,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工信部门逐级推荐,省、市工信部门(或会商相关省直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公布,省、市财政拨付的程序获得奖励支持。
电话:518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