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方向:重点支持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等。
支持政策:对省级以上(含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程序:市工信局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奖励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对经我市推荐新列入国家、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的产品,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县级工信部门初审,报送市工信局审核,对通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市级财政给予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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