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产业基础再造项目
支持方向:主要支持为提升重点产业链基础能力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重点项目。
支持政策: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已完成有效固定资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购置生产设备、检测仪器、研发工器具、配套软硬件系统等,不含土地、建筑物投资)总额的10%,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800万元。
申报程序:按照通知或申报指南,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工信部门逐级推荐,省工信部门(或会商相关省直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公布、省财政拨付的程序获得奖励支持。
咨询电话:3112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