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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2-22 15:47:28

为切实做好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推动我区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为“退后十”奠定坚实基础,丰润区生态环境分局坚持“真心帮扶、严格监管”两位一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扎实开展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做到分类监督管理到位,守好生态平衡。

一是扎实开展摸底。大气科、水土科、执法大队、稽查大队等多科室会商研判,展开调研。以178家重点排污单位为基础,进行认真梳理,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筛选条件为标准,对餐饮企业、生产工艺或治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企业、长期停产且无复产可能企业重点标记、重点研究。

二是深入一线核实。对分析研判出的重点企业,做到逐一现场核实,严格核定其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是否超出唐山市设定的筛选排放量限值。并结合整治验收报告综合考量,将现场情况与申请说明一致的企业纳入移除名单,并经报请区政府同意后上报市局。

三是及时汇报更新。秉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其环境统计年报填报的排放量或按照有限期内的监测报告数据核算出的污染物排放量作为依据,对污染物排放量小、长期停产等符合移除条件企业认真梳理汇总,移除企业95家,增加企业1家,保留企业83家。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跟进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最大限度服务企业,造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