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丰润区财政局2022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丰润区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所列事项的随机抽查工作。
一、前期准备查前准备
开展随机抽查前,各抽查主体应通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人员。抽查结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系统进行公示,并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开展随机抽查,检查组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组成,并指定检查组组长。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检查人员在实施随机抽查前,应当熟悉与随机抽查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了解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检查实施
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检查前,须向被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
检查中,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内容与事项予以记录,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三、结果公开
检查结果要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系统公示,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示。